友好交流协定的签字仪式
11月15日(周一),长崎历史文化博物馆与福建博物馆的友好交流协定签字仪式于福建省福州市某宾馆内举行。 | |
基于1982年10月长崎县与福建省签订的“关于缔结友好县省协议书”中指出的“促进文化方面的交流”,两县省博物馆同行缔结了该交流协定。 | |
当天,长崎县、福建省约80名人员出席签约仪式,中村知事、末吉县议会议长、福建省陈副省长、福建省人大常务委员会邓道溪副主任等参会、长崎历史文化博物馆大堀哲馆长与福建博物院吴志跃院长在协定书上签字。 | |
今后,将相互举办宣传展示,以介绍两馆的收藏及主要画展、调查研究活动、教育普及活动等,对两馆的研究出版物相互投稿研究纪要,互换研究及教育负责人员等,期待进一步开发文化方面的交流。 |